為什麼新加坡社區商業如此成功?

2015-09-25 上海環球商機來源:中國房地產報

社區商業是一種以社區居民為服務物件,以便民、利民,滿足和促進居民綜合消費為目標的屬地型商業。它是城市商業空間的一個重要層次,基本功能是滿足社區居民的購物需求、服務需求、 休閒娛樂需求等。

  20世紀50年代,社區商業首先在美國興起,之後在其它西方國家逐步大規模發展起來。60年代,英國、 日本、法國等西方國家也由於居民的郊區化而出現社區商業,到70年代,新加坡的社區商業也開始大規模發展來。

  雖然,“鄰裡中心”社區商業模式這一概念早已在美國提出,但並沒有很有效地發揮出它的性質。後來新加坡則採用了“鄰裡中心”社區商業模式並且有效地結合了他們的國情,建造出富有新加坡特色的社區商業模式。因此,本文筆者對新加坡“鄰裡中心”社區商業模式進行探討與分析,並對該社區商業模式給中國的啟示提出相應建議。

新加坡“鄰裡中心”的由來

  新加坡“鄰裡中心(Neighborhood Center)”的概念來源於新加坡政府1965推行並長期實施的組屋計畫,經過近40多年的發展和探索,已成為新加坡城市名片的成功寫照。

  新加坡“鄰裡中心”主要分佈於政府組屋區內,為當地居民提供生活配套服務,其主要功能為完善的商業、服務、娛樂等生活配套,其實質是購物中心。

  同時,新加坡“鄰裡中心”是新加坡政府根據新加坡社會文化情況進行長遠考慮而構思和制定的精神內核:國家至上,社會為先;家庭為根,社會為本;關懷扶持,同舟共濟;求同存異,協商共識;種族和諧,宗教寬容。

  基於這種既充滿東方哲學與智慧又與西方人文精神相融合的規劃指導思想,使得“鄰裡中心”體現現鮮明的地域和民族特色。

新加坡“鄰裡中心”的特徵

  (1)鄰裡中心以居住人群為中心,全部設施滿足人們在家居附近尋求生活、文化交流的需要,構成了一套巨大的家庭住宅延伸體系。

  菜場,超市是廚房的延伸;浴室,洗衣房是衛生間的延伸;影院、茶座、歌舞廳是客廳的延伸;圖書館、閱覽室是書房的延伸。

  人們在鄰裡中心進行這些活動較之在家裡更增添了社區文化的氛圍。

  (2)鄰裡中心把既有商業和服務設施集於其中,既縮短了這些設施與社區居民的距離,又滿足了人們多樣化的需求;既便民,利民,又提高了居民的生活品質和城市環境品質。

  (3)鄰裡中心的服務物件以本區居民日常活動為主,有別於中心商務對外交流為主的城市功能,但兩者又互為交叉,共同構成城市人民活動中心的完整系統。

  (4)鄰裡中心是政府調控下的商業行為,在政府的支持下,鄰裡中心為社區居民提供教育、文化體育、生活福利等服務,這種不斷完善的商業組合,取得了相當可觀的經濟效益,還提供了很多就業機會。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將社區規劃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類,每1000~1200套住戶配套建設一個鄰裡商店

  第二類,每6000~8000套住戶配套建設一個鄰裡中心

  第三類,每40000~60000套住戶配套建設一個新鎮中心。

  鄰裡商店以經營生活必需品為主,商店組合為:普通日用品商店和餐廳。鄰裡中心以經營中檔商品為主,商店組合為:普通日常商品商店、診療所、餐館和小販中心。

  新鎮中心以經營高級商品為主,商店組合為:娛樂設施、銀行、郵政局、超級市場、百貨公司及高級商品、商店、餐館、速食店。

  新加坡的社區商業配置12個基本行業和業態業種:菜場、銀行、郵政、衛生所、洗衣房、理髮店、速食店、超市、新華書店、修理鋪、公共廁所和社區活動中心。

  推薦13個行業和業態業種:服裝店、鞋店、禮品店、鮮花店、攝影店、音像製品店等。

  新加坡的“鄰裡中心”社區商業,它主要考慮的是為居民服務、為生活服務。它的業態組合的特徵有三大塊:餐飲(以家庭餐飲為主);購物(包括超市購物);娛樂。

“鄰裡中心”的成功案例

1新加坡第一樂廣場

  第一樂廣場坐落於新加坡西部的蔡厝港,這裡是新加坡政府規劃的高密度組屋住宅區,周邊居住人口近50萬人。

  第一樂廣場位於整個社區的中心,交通便捷,連接了主要公路,廣場邊上就是蔡厝港地鐵站、輕軌列車站及巴士轉換站。

  第一樂廣場的成功之處是親民設施增加社區商業粘度。

這是一個家庭消費為主題的社區購物中心,營業面積僅有2萬多平方米,卻有150多家零售商家。

  第一樂廣場的業態(購物:餐飲:娛樂:其它)比例分別為26%:25%:17%:32%。

2蘇州鄰裡中心-新城大廈

  1997年,以新加坡“鄰裡中心”為範本的新城大廈在蘇州工業園區被“克隆”,鄰裡中心擯棄了沿街為市的粗放型商業形態的弊端,也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社區內的零散商鋪,而是立足於“大社區、大組團”的先進理念進行功能定位和開發建設。

  以12項必備功能為核心產品,從“油鹽醬醋茶”到“衣食住行閑”,企業效益和社會效應協同提高,充分滿足了居民的基本物質文化生活需求。

3蘇州鄰裡中心-玲瓏大廈

  2006,由蘇州鄰裡中心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投資5300萬元建設的玲瓏大廈落成開業。

  該大廈是鄰裡中心自行建設開發的首次嘗試。大廈內12項必備功能完備,針對周邊消費者的特點。

  在功能設置上體現新穎,在商家選擇上貫徹“擇商”概念,使玲瓏大廈成為金雞湖東岸第二個讓居民完成衣、食、住、閑消費的好去處。

新加坡“鄰裡中心”模式對中國社區商業發展的借鑒意義

1加強政府規劃的立法高度

  國外社區商業的開發都是在政府的統一規劃下進行的。

  其中,英國、新加坡等國家,政府對社區購物中心的開發實行強有力的控制,開發者須與地方當局結成共同開發的夥伴關係。

  發展社區商業建設,應將商圈規劃納入城市總體建設工作規劃中。政府規劃部門應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委託專業策劃公司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充分瞭解社區商業服務資源的情況,以制定科學合理的規劃方案。

  特別是根據居民消費需求變化,以及社區網點數量作出總體規劃。

  政府部門以及相關管理部門應該在房產開發前期介入,與統籌規劃社區商業的開發商進行溝通,對商業網點、設施等進行預先科學規劃並通過立法限制開發商將商業配套全部銷售。

2增加公益設施投入

  社區商業是以一定居住地域為載體,以便民利民為宗旨,以不斷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為目標,為社區居民提供日常物質生活、精神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務的屬地型商業。

  社區商業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提高生活品質為中心。

  政府應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鼓勵開發商在提高傳統服務業水準的基礎上,積極投資經營符合社區特點的公益性服務設施,不斷提高生活服務水準、形成規範化、標準化、個性化的社區服務體系來滿足該社區居民的需求。

3政府採取政策傾斜

  社區商業的發達程度是衡量一個城市商業綜合競爭能力的重要方面。在西方發達國家,社區商業的發展已有數十年的歷史。

  而在我國,社區商業尚處於起步階段。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社區商業經營環境,形成良性運行機制,政府部門應在土地出讓、稅收減免、資金信貸等方面制定鼓勵扶持政策。

  由於社區商業便民利民回報較低的特點,開發商應在租金、稅收等方面儘量予以優惠政策,鼓勵投資者介入。

  對有實力的大型商業零售企業集團和連鎖企業,制定優惠政策引導其進入社區,發揮其品牌及管理優勢,政府主管部門應予以政策支持和資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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