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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灣開發案 補充資料後再審

2016-07-01 05:46 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廖雅欣/宜蘭報導

被公民團體指為美麗灣翻版的蜜月灣開發案,昨天在環保署召開「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會中要求開發單位在今年930日前提出補充意見與修正後,送專案小組再審。

博愛企業公司計畫開發位於頭城鎮的蜜月灣,縣政府主張應該重新環評。縣環保局長陳登欽說,重作環評的理由有5大法規訴求:

一是開發規模擴增,

二是對變更範圍有涉及原來是保護區或不應該開發的地區,

三是有對開發範圍內的衝擊有加重影響之虞,

四是對環境品質有不利影響,

五是相關法規上有新變動。

昨天的「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並未做出決議,要求補充資料後再送審。

陳登欽說,日後勢必有一番新的攻防戰。

開發單位的博愛企業公司指出,外界把蜜月灣的友善規劃「妖魔化」或推到社會對立面,並不健康也太沉重了,把信守法律程序的蜜月灣歸類於遊走灰色的美麗灣,其實是一種與事實不符的嚴重誤導,期待能聽取關心宜蘭出路的公民團體意見,展開建設性對話。

博愛企業指出,蜜月灣已主動大量降低原本就已不高的建築數量,大幅降低開發密度與強度,不只符合之前正式通過的環評標準,也符合環境優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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