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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優步

優步(英語:Uber)是一間國際集團,總部位於美國加利佛尼亞州舊金山,以開發行動應用程式連結乘客和司機,提供載客車輛租賃及實時共乘的分享型經濟服務。

乘客可以透過傳送簡訊或是使用行動應用程式來預約這些載客的車輛,利用行動應用程式時還可以追蹤車輛的位置。

優步的經營模式涉嫌非法營運車輛,但有一些國家或地區將之合法化,例如以創新商業為主的美國加州。

原因在於Uber是將打車行業轉型成社群平台,叫車的客戶透過手機APP(應用程式),就能與欲兼職司機的優步用戶和與有閒置車輛的租戶間三者聯絡,一旦交易成功即按比例抽傭金、分成給予回饋等去監管化的金融操作手法,有人認為Uber摧毀傳統計程車公司與租賃汽車產業的基礎。

歷史

2009年Uber開始在市場出現,最早是在由崔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和格瑞特坎普(Garrett Camp)成立,當時名為「UberCab」。

優步在2010年6月正式於舊金山推出服務,同年8月萊恩格雷夫斯(Ryan Graves)就任執行長。格雷夫斯不久後離開執行長一職,並由卡蘭尼克接任。格雷夫斯目前為營運副總裁和董事會成員。

起初優步學習了倫敦計程車的風格,司機穿著西裝駕駛清一色黑頭的林肯城市轎車、凱迪拉克凱雷德、BMW 7系列和梅賽德斯-賓士S550等車系。

在2012年後,優步推出「菁英優步」(UberX)服務,加入更多不同系列的車型。優步在2012年宣布擴展業務計畫,其中包括可搭乘非計程車車輛的共乘服務。

優步的行動應用程式在2010年於舊金山地區推出,支援iOS和Android系統的智慧型手機。2014年7月24日,優步推出支援Windows Phone的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

2010年下半,優步獲得加州矽谷一群超級天使投資者的創業投資資金挹注。

2011年初,優步獲得來自創投公司Benchmark的3,200萬美元資金。

2011年下半,優步再次從多位投資者處獲得了3,200萬美元的資金,投資者包括高盛、Menlo Ventures和傑佛瑞貝佐斯等,這讓優步獲得的總創投資金達到4,950萬美元。

2012年4月,優步在芝加哥測試以較低價預約傳統計程車的服務。

並於7月進入倫敦市場,最初車隊擁有90位賓士、BMW和捷豹汽車的駕駛。

7月13日,為慶祝「國家冰淇淋月」(National Ice Cream Month),優步在七個城市推出「優步冰淇淋」(Uber Ice Cream)活動。

使用者可使用手機應用程式招呼冰淇淋車提供冰淇淋的外送服務,並從使用者的帳戶扣款。

2013年7月3日起,優步開始在紐約市和漢普頓(The Hamptons)間提供實驗性的直升機招呼服務,稱為「UberCHOPPER」,定價為3,000美元。

兩岸三地部分,最起初是於2013年6月27日,優步在台灣台北市試行營運[17]。並於一個月後在7月31日開始正式營運[18]。在2014年3月12日,Uber在上海召開官方發布會,宣布正式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確定中文名「優步」,並與支付寶合作。

過數個月的試營運後,於同年6月19日正式於香港部分地區推出服務,初期服務範圍僅涵蓋中環及鄰近地區;同年8月14日,增加招呼普通計程車的服務。在中國大陸,人民優步(People's UBER)是優步公司所推出的一個非盈利的公益拼車平台。

同年6月,優步完成多筆增資計畫,公司約價值182億美元。雖然優步並未宣布公司的投資者,但據許多報導指出,富達投資是主要投資者之一。

2014年6月6日,優步宣布在新一回的募資活動中獲得12億美元的投資。

爭議

澳大利亞

2014年4月20日,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運輸局(Transport for New South Wales)對優步新推出的共乘功能做出回應,該局表示若「若新南威爾斯的駕駛載運付費的民眾作為乘客,駕駛和其車輛應遵守《乘客運輸法》」,此外「在該法令規範下,此類型的服務應透過具有執照的計程車或計程車提供,由符合資格的駕駛運行,並經過道路和海事服務局(Roads and Maritime Services,RMS)的核准。」

2014年5月6日,維多利亞州的計程車服務委員會(Taxi Service Commission)在公開呼籲民眾應避免使用「Uber」等共乘應用程式後,對優步的駕駛開出數張違規罰單,罰金為澳幣1,723元。

加拿大

2012年9月,一篇溫哥華商業媒體的文章報導優步和當地法規之間的爭議[49]。2012年11月22日,優步宣布在溫哥華將結束「秘密優步」(Secret Uber)的試營運階段,並將費率提高為每小時加幣75元以符合當地的法規。

截至2012年12月,優步尚未在溫哥華申請執照。

2012年12月5日,多倫多市政府官員指控優步違反25項地方規範,包括無執照計程車仲介和無照禮車服務等。

多倫多政府關於表示他們曾建議優步依照當地法規營運。優步的競爭應用程式已在當地取得執照

台灣

Uber在臺灣設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交通部在2014年7月7日公開表示將調查優步在台灣營運的合法性。根據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優步如果與租車公司合作,需遵守當地小客車租賃業相關規定,包括「不得任駕駛人自行接受派遣任務」。

交通部另外表示,優步在台灣申請的營業項目為資訊管理、營業顧問等。

12月6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Uber在台灣只在宜蘭登記1家資訊公司(報導有誤,實登記於台北市),並未依法申請運輸業登記,也未設定分公司負責平台經營,甚至直接違規派遣租賃車司機,還違規招募俗稱白牌車載客,萬一出事,乘客沒有保障,已違反《公路法》。

之前Uber曾表明拒繳罰款,據統計,到2015年8月12日針對UBER公司開出的罰單有243張,罰金3275萬元,業者已繳218張、2900萬元,針對司機罰單,Uber已繳約200張共859萬元罰金。

報導指出,韓國和德國也都禁止Uber營業,在台灣若業者不改善,交通部表示,將協調經濟部、財政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加強稽查,甚至勒令Uber停業及App下架。

12月19日交通部表示,Uber從車資中抽取一定比例佣金,扣款交易都在國外,業者不用扣稅,嚴重破壞市場秩序,交通部將等監理機關處分確定後,轉請經濟部研議撤銷Uber在台灣的公司登記。

另因Uber是外資公司,交通部也將轉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針對投資人違背法令的事實依法處分。

有關Uber持續對外刊載不實廣告招募未具營業資格駕駛加入營運,及吸引消費者使用非法運輸服務部分,交通部將彙整相關檢舉資料後送交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

交通部提醒消費者,Uber派遣不具職業駕駛執照的非法駕駛違規載客,無法確保駕駛具有專業駕車經歷,恐影響行車安全,且若發生消費糾紛,或個人資料外流,也無法在中華民國的法令架構下得到完全的保障。

Uber被交通部公路總局裁定停業處分,Uber多次向交通部提出行政訴願,都遭交通部駁回,Uber轉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仍敗訴。

2015年08月15日,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支援創新,但反對Uber不公平競爭。

中國大陸

Uber剛進入中國大陸市場時註冊美資企業御駕(上海)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後在蓋曼群島設立海外控股公司Uber (China), Limited,經香港全資子公司Uber (Hong Kong), Limited於上海設立了外商獨資企業上海霧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並透過VIE協定控制吾步(上海)軟件科技有限公司運營業務。

2014年12月,重慶市政府接到民眾舉報,稱優步專車服務涉嫌非法營運,後當地交通執法部門聯合公安部門對此進行了調查。

2015年4月30日,廣東省廣州市工商、交通委、公安聯合行動,對優步廣州分公司涉嫌組織黑車進行非法經營,現場查扣上千台手機。後廣州市交委發布宣告,稱為了確保廣州市市場經營行為的乾淨整潔、平安有序,但優步平台打車服務沒有受任何影響。

而深圳地區亦不受影響。

2015年5月6日,優步成都分公司被當地執法機關上門檢查,這是繼廣州之後,第二個被調查的中國大陸城市。

2015年6月6日-8日,上百名優步司機帳號被封,客服告知有刷單等違規行為。隨後,司機前往位於三里屯的Uber北京地區司機之家詢問情況。

香港

Uber在香港成立Uber (Asia) Limited及Uber (Hong Kong), Limited。2015年8月11日,香港警方放蛇以Uber手機程式召車,截獲5部車輛及拘捕5名司機。

警方表示被捕人士相信均為車主,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及無第三者保險。警方呼籲市民不要使用白牌車服務,一旦發生意外,不受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障,可能無法得到賠償。警方又表示將會繼續打撃白牌車活動。

同日下午,警方到Uber在長沙灣的辦事處調查,3名職員涉嫌協助及教唆犯罪,被警方拘捕。

次日,警方再放蛇拘捕兩名Uber司機。

同日,香港投資推廣署被揭發曾協助將Uber引進香港,並於2015年5月在其網頁以「成功個案」介紹,但網頁內容不久便被移除。投資推廣署回應指,由於Uber涉嫌在合法範圍外經營,署方按一貫政策在網頁刪除其個案。

而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則形容事件諷刺,也是後知後覺的表現,反映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無對有爭議的服務或公司提出建議。

澳門

治安警察局10月23日通知:當局高度關注「叫車」手機應用程式(App)涉及的違法行為,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務局高度關注有公司聲稱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車輛載客服務。現正密切留意有關「叫車服務」軟體的發展,若發現當中有涉及違規情況將予以打擊。

兩局再次重申,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第52條「註冊之申請」第14款規定:車輛如被用於提供有別於獲許可或註冊用途且有報酬之服務(俗稱「白牌車」),駕駛員須被科處罰款30,000澳門元。

同時,根據第366/99/M號訓令核准之《輕型出租汽車(計程車)客運規章》第12條第3款a項之規定,若計程車駕駛員向乘客收取與收費表所定之法定車資有別之款額,駕駛員須被科處罰款1,000元。

顯然而見,根據澳門目前法例對於「接載乘客服務」的監管,有關「叫車」手機應用程式的部分原本設計和盈利模式無法在本澳合法營運。

(澳門日報) 治安警及交通事務局聯合發出新聞稿,高度關注有公司聲稱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車輛載客服務,根據本澳目前法例對於監管「接載乘客服務」,有關「叫車」手機應用程式的部分原本設計和盈利模式無法在本澳合法營運。 警方會持續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違規個案,並會密切關注「叫車服務」發展,若發現當中有涉及違規情況將予以打擊,同時呼籲市民積極舉報有關違規行為,讓警方更有效部署打擊行動。兩局亦提醒市民,使用任何手機應用程式提供的服務時,注意個人隱私、信用卡資料可能會外洩,發生交通意外時可能沒有保險賠償。 電召汽車手機應用程式優步 (Uber)於週四宣布,即日起在本澳以試業形式推出手機預約用車服務,乘客只需以手機程式與司機配對,即可以預約用車。(澳門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10月29日【澳門日報訊息】治安警聯同交通局和旅遊局代表,就3宗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經營白牌車的檢控聯合發布。警方表示,經過多日調查,昨日鎖定並截獲2輛旅行社登記的車輛違法載客,涉及3宗個案。

2名本地司機各被科處3萬元罰款。

警方表示,根據初步了解,2名司機受聘於旅行社,日薪600元。

至於車資,則由該手機應用程式公司收取後再發行予相關旅行社。

歐洲

英國

2014年6月11日,倫敦的黑色計程車(Hackney carriage)的駕駛以繞亂交通的方式,抗議倫敦交通局拒絕禁止優步以距離和時間計算費率,並認為此舉侵犯了他們計程車計費表的倫敦地區唯一使用權。

倫敦市長鮑里斯詹森在次週做出回應,表示在不經過司法覆核的情況下禁止優步營運有所困難;然而,他同時也表示了對黑色計程車駕駛顧慮的同情,詹森解釋道:

我認為這是一個十分困難的(問題)⋯我們已經獲得高等法院對此事的裁定,而基本上問題是:在計程車內的駕駛手機等於計程車計費表嗎?

我可以理解為何有些朋友可能認為如此,因為它持續在接收或計算距離時間和費率。而也有律師表示相反意見,而這也是倫敦交通局獲得的行政指示。

所以我們有了法律上的問題。

西班牙

2014年7月,西班牙的計程車司機抗議優步用車沒有載客執照、商業用車執照和商業載客用車保險,2014年底西班牙法庭判決優步違法,要求停止商業活動,2014年12月31日,優步宣布停止在西班牙的服務。

比利時

2014年4月,比利時政府禁止優步軟體的使用,2014年12月比利時政府開始調查優步的稅務和財經結構。

法國

2014年12月中,法國政府宣布從2015年起優步將被禁止。

葡萄牙

2015年4月底起,優步終止在葡萄牙的服務。里斯本法院稱,優步為非法營運的服務。

美國

加利福尼亞州

2011年5月,優步收到來自舊金山交通局的停止並終止(cease-and-desist)命令信函,宣稱優步無照經營計程車服務。

此外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也針對優步無照經營禮車派遣服務發出信函。

兩封信函都指控優步違反法規,並要求其終止營運。

作為對此的回應,優步將其英文名稱從「UberCab」(優步計程車)改為「Uber」。2012年秋季,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對優步發出停止並終止命令(同時也對其他共乘服務公司發出相同命令),並裁罰20,000美元。

然而,兩方在2013年達成一份暫時性的協定,撤銷上述的法律行動。

2013年9月,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在投票後,全數贊成通過讓這份暫時協定成為永久協定,並建立一項名為「交通網路公司」的新服務類別,以涵蓋Lyft、菁英優步、SideCar和Summon的服務,也讓加州成為第一個讓此類服務完整合法化的地區

華盛頓特區

2012年1月,一輛優步司機的車輛遭到華盛頓特區計程車委員會沒收。委員會宣稱優步在城市裡經營無牌照的計程車服務。

在許多優步使用者於社交媒體上請願後,華盛頓特區市議會在2012年7月投票通過正式讓此類服務合法,且不需受到最低費率的規範。

這項決定也讓許多計程車司機提出抗議。

馬薩諸塞州

2012年8月1日,麻塞諸塞州標準部門(Division of Standards)對優步發出停止並終止命令,認定其使用之智慧型手機衛星定位應用程式並不是合格的計費裝置。

但該部門在州長德瓦爾派屈克的指示下,於8月15日撤銷了這份命令,並表示由於國家標準技術研究所正在研究該技術,因此符合規範。

芝加哥

2012年10月5日,優步遭到芝加哥多間計程車公司控告。

根據公開資料,優步被指控違反芝加哥和伊利諾伊州的公眾安全、消費者權益和公平營業法案。

紐約市

紐約市計程車和禮車委員會(New York City Taxi and Limousine Commission)呼籲駕駛不要參與優步,因此讓優步的計程車服務項目在2012年10月暫停。

但優步的高階轎車服務不受影響。

該月底颶風珊迪侵襲紐約時,優步因「加成計費」系統將價格提高一倍而招致批評。

而優步最後對消費者免除收取加成費用,同時給付相同的加成價格給司機。

但優步也為加成計費辯護,指出因此讓颶風期間可呼叫的車輛增加三倍之多。

西雅圖

2014年3月7日,西雅圖市議會投票通過一項決議,將限制優步、Lyft、SideCar等共乘服務的駕駛人數,標準為每項服務不得超過150人。

市議會議員夏瑪沙旺特(Kshama Sawant)支援這項決議,認為這將可保護傳統的計程車司機。

然而,在2014年4月17日,在收到36,000份要求將此議題付諸公投的連署書後,市議會的這項決定被暫時停止執行。

市長艾德莫瑞(Ed Murray)宣布將進行為期45天的協商以尋求其他的解決之道。

截至2014年7月14日,優步已捐獻超過50萬美元給「西雅圖市民反對124441號命令」(Seattle Citizens to Repeal Ordinance 124441),該團體是一個希望能推翻市議會限制共乘駕駛數量命令的政治團體。

維吉尼亞州

2014年6月5日,維基尼亞州監理部門(Virginia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對優步和其競爭對手Lyft發出停止並終止命令,要求兩間公司暫停在維吉尼亞州的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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