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損兌
【原文】
損兌法靈蓍①;損兌者幾危②之決也。
事有適然,物有成敗。幾危之動,不可不察。
故聖人以無為待有德,言察辭合於事③。
兌者知之也 ④,損者行之也⑤,損之說之,物有不可者,聖人不為辭也。
故智者不以言夫人之言⑥。
故辭不煩⑦,而心不虛裝不亂,而意不邪。
當其難易,而後為之謀,自然之道以為實。圓者不行,方者不止⑧,是謂“大功”。
兌之損之,皆為之辭。用分威散勢之權⑨,以見其兌威其機危,乃為之決。
故善損兌者,譬若決水於千仞之堤, 轉圓石于萬仞之穀。
而能行此者,形勢不得不然也。
【注釋】
①靈蓍:蓍是竹,占卜吉凶用的工具。
②幾危:機危的意思。
③合於事:核對某種事物。
④兌者:兌,目也。兌者,以心、眼察看外物。
⑤損者行之也:損是難念,要想排除這種難念,必須決心執行。
⑥智者不以言失人之言:聰明人不可以老是滔滔不絕地雄辯而捨棄他人的言論。
⑦辭不煩:言論簡單而得要領。
⑧圓者不行,方者不止:圓便於轉動,方便於靜止。讓圓的不轉,方的不止(必然有大的力量才行)。
⑨分威散勢之權:權衡優勢擴散到四方的利弊。
【譯文】
要知道事物的損兌吉凶,可以效法靈蓍變化之法。所謂“損兌”,是一種微妙的判斷。有些事在一定情況下很合乎現實,有些事會有成有敗。很微妙的變化,不可不細察。
所以,聖人以無為之治對待有德之治,他的言語,舉動都要合乎事物的發展。
所 謂,“兌”,就是以心。眼觀察外物。所謂“損”,就是排除不利而行之。
若對其減抑,對其說解,事情仍不順利發展變化,聖人也不會講明道理。
所以聰明人,不以自己的言論排斥他人的言論,辭應簡明,而心中充滿自信,意志不亂胸無邪念。遇事依其難易,然後策謀,而順應客觀規律則是其根本。
(現實中)圓的計謀實施不利,方的謀略就不能停止,這就是大功告成的前提。不管是增益其辭,還是減損其辭,都能言之成理。
用分散實力的權謀,就要發現增加威力之後,所顯現的危機,並為其決斷。所以善於掌握損益變化的人,就象在千丈的大堤上決堤,又如在萬仞山穀中轉動圓石,應變自如。而所以能這樣做,乃形勢所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