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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分威

【原文】
分威①法伏熊②;分威者,神之覆③也。

故靜固志意,神歸其舍,則威覆盛矣。威覆盛,則內實堅④;內實堅,則莫當。

莫當則能以分人之 威而動其勢,如其天。

以實取虛,以有取無,若以鎰稱鐵⑤。

故動者必隨,唱者必和,撓其一指觀其餘次,動變見形,無能間者,審於唱和,以間見間,動變明,而威可分。

將欲動變,必先養志,伏意以視間。知其固實者,自養也。

讓已者,養人也。故神存兵亡,乃為之形勢。

【注釋】
①分威:分是影響到很遠的意思,也就是威勢盛大,對人與物都有影響。

②法伏熊:效法想要進行偷襲的熊,把身體伏在地上,然後才採取行動,意指直前先要屈。

③覆:覆蓋,外面。

④威覆盛,則內實堅:威的表面如果強盛,內志也自然變成堅實。

⑤以鎰稱銖:容易移動的意思。鎰是重量單位,相當於二十四兩,銖,二十四銖為一兩。

【譯文】
分威要效法行將偷襲的熊。所謂分威,就是要把自己的神威隱藏起來。

平心靜氣地堅持自己的意志,使精神歸之於心,這樣隱藏的神威更加強盛。

神威強盛,內部就更為堅強雄厚,從而能所向無敵。正因為能所向無敵,就要用隱蔽法壯大聲述,使之象天一樣,安然無間。

用 實來取虛,以有來取無,就象用鎰來稱銖一樣,十分容易。所以,只要行動就必定有人追隨,有唱者,必有和者。

屈起一個指頭,可以更清楚觀 察其餘手指的活動,只要掌握行動變化的情況,對方就無法搞陰謀。認真審察一唱一和的形式,也可用反間手段,在動中掌握對方情況,用“分威”法,隱蔽實力, 趁時出擊取勝。

可見要想有所活動,必須先養心志,隱蔽自我實力,以暗察他人活動。

凡是意志堅實的人,就是善於自我養氣,凡是謙遜的人,就是能替他人養氣,所以要設法使精神交往發展,化解干戈,這就是人們所要控制的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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